9-03
說「又見」是因為十天前的8月23日傍晚18時20分(如圖),站在家窗口見到一次,還是雙彩虹呢。當時挺開心,抓起手機相機沖下樓,抓拍到。結果還是手機拍得好一點。暈~
解封以後第一次帶上相機出門溜達瞎拍,在沒決定死以前日子總是要過下去,天天宅在家裡雖然有事可做,但還是會影響心理,出去走走非常必要。
出門就發現很熱,完全沒了前一天的涼爽,邊走邊後悔不該出門,直到在西岸看見掛在陰雲下的彩虹,心情一下豁然開朗⋯⋯油罐中心值守的保安很開心善意地提醒我「有彩虹,快拍」。
當然是鏟屎官拍的。我也是和彩虹合過影的人了,好開心,哈哈~
攝影器材: iPhone XS Max/Fujifilms00v
也记得解封那个夏天,虽然很闷热,但出门确是一种无以言表的激动和平静
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⋯⋯想忘,卻不能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