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天,124日,姐姐的生日。我们每年都在一起过,反正前后一天。前年自驾车去人间天堂——措普沟的一干人等,又在那晚凑齐,大吃二喝了一顿。

  吃饱喝足,上姐姐家聊天。姐姐说她朋友去措普沟,在前往成都的路上被一档开车摩托车的人围追堵截,抢劫,甚是恐怖。现在想想,我们当时胆也真大,一辆车,一个怪异组合,义无反顾地上路了,3500公里的路程,不仅没碰上来自人类的威胁,就连轮胎都没坏过一次,真是命大福大。

  回顾了一路上的辛苦劳顿,林林总总,话锋突然又转到大前年的鸡足山之旅,又转到大理回昆路上姐姐讲述的一个故事,以及针对故事展开的讨论。大理至昆明,370公里,有一个漫无边际的话题,开车的人就觉不出劳顿了,哈哈。

  故事是这样的:
  某男,姐姐的同事,高大帅气,当时是一家大厂的工作标兵,受到厂里无数女性的瞩目与青睐。某女,也是姐姐的同事,爱着某男,他们交往已有时日,是厂里公认的一对恋人。某天,某女发现某男还在跟另一个女人交往,于是大吵大闹,但某男拒不承认,直到招架不了某女,干脆选择了沉默。这样的举动激起某女更大的愤怒。某女不知从哪翻出一桶汽油,浇遍全身,一根火柴划过,大火熊熊燃烧。。。之后,某女成了一个比「夜半歌声」中宋丹平还丑陋的“怪物”,过着无比不堪的生活。而某男,该结婚的时候结婚,该生孩子的时候生孩子,生活稳定安逸,依照现代人的价值观,他应该算作成功人士。

  这个真实的故事,引发了我们四个人之间的一场争论。

  正方:阿勇
  观点:一个女人或一个男人为了爱情而放弃生命是可以理解的。生命可贵,一个人连生命和容貌都可以放弃,这样的爱情还不伟大,甚至可歌可泣吗?!

  反方:姐姐
  观点:为了爱情放弃生命实属愚蠢行为,同时,我们认为这种行为本身带有一种要挟和占有的成分,并非纯粹意义上的爱情。我们无法认同这样的爱情,所以我们不可能理解这样的行为。

  捣糨糊:外甥
  观点:为情自杀的人,要么童年不幸,要么父母没在成长阶段为他们树立健康的价值观,属教育失败的不幸产物。

  为情自杀的女性比率远高于男性。渡边淳一在「男人这东西」一书中说过,男人同时面对一个理性的女人和一个“一哭二闹三上吊”的女人时,通常倾向于后者,这出于男性的雄性本能,保护主义。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听说某女为某男自杀,但没死掉,为什么?因为她们根本不想死,这么做的目的显而易见。于是,某男屈服了。于是,某女的目的达到了。再于是,以这种方式来达到目的的某女就越来越多了。

  这是一个不可能有结果的争论,它牵涉到人们不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我们阐述观点,但不试图说服对方,更不想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他人。我只知道我自己和我喜欢并欣赏的人,都不会为情自杀,因为爱情与我们而言是重要的,但绝不是生命的全部。每天微笑着入睡,微笑着醒来,和妹头笑到肚子疼,N多的地方要和小肉一起去,还有比这些更幸福的吗?

  想想28岁的Heath,活着就是幸福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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